2010/11/17

產業什麼,文創什麼?

上個週末去參觀了「文創博覽會」 ,感覺上像是包山包海,從設計、出版到影劇都有,卻也感受不到特殊的焦點。台灣政府這幾年把「文化創意產業」列為重點發展項目,今年一月更通過「文創法」的立法,把場面弄得是熱熱鬧鬧沸沸揚揚。但是大餅一畫,總是有人分到有人分不到,有人趁火打劫有人混水摸魚,也引來不少的爭議。

這兩天熱門的話題,是知名作家張大春昨天(2010/11/16)在自己部落格上的一篇「答大學生──關於狗屁的文化創意產業」(新聞),文中以「詐騙集團」、「惡性腫瘤」比喻他根本不承認存在的「文創產業」,弄得輿論譁然。
今天一早,王榮文(遠流出版公司董事長)、王偉忠(知名電視製作人)、盛治仁(行政院文建會主委)、趙雅麗(淡江大學文化創意學程執行長)……等大角都回應了張大春的文章,大抵上來說都是駁斥張的說法。而張大春也對這些回應做了回應:「自己想一想──文創產業是建立在咒語上的嗎?」。張在文中說道:
我所指出的,是那批在講堂上吹得天花亂墜,說得疊床架屋,用雲山霧罩的流行咒語,摭拾經營管理行政財經公關市場諸般既有學門之餖飣餘粒,模糊自己幫閒無賴的身份,還要試圖以建立學程、學門、學科,作為學術封聖(canonization)的技倆,這不但是庸眾無知的悲哀,也是學院墮落的癥狀。
基本上就是說「又沒罵你們,緊張什麼?那些該緊張的反而都不吭聲。」這讓我想到另一篇《笑林廣記》《腐流部》裏的這段叫《證孔子》(這裡有白話翻譯)。總而言之,這裡應該還有更多熱鬧可以瞧。


會關心這個話題,自然是因為目前工作的方向跟「內容」有關,也正在著手寫一系列的相關文章。

私以為,這些所謂的「文創產業」其實存在已久,各自有各自的生存方式,也有各自的困境。站在「創作者」的立場,如果政府的新政策沒有解決這些困境,只是製造了一批行銷新貴,或是肥了中間的掮客,那麼政府的口號當然就只是喊假的。但如果政府只是照原來的做法增加補助金額,也並不會解決原本資源分配的問題。所以,把「藝術文化」作成產業,讓它成為有利可圖的事業,來吸引更多的資源自發性的投入,其實是個非常合理的策略。

然而,策略的擬定與執行是兩回事,造成原本資源分配的問題,在新政策裡依然會出現。而隨著「新」政策起舞,見縫插針、撈油水,這也是到處都會發生的事情(「雲端」是另外一個例子)。這些問題要解決,靠的不太可能是獨善其身的潔身自好,所以才會說接下來還有好戲看呢。 ^_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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